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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绥芬河市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2018-01-16  来源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绥芬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中共绥芬河市委、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芬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绥发〔2016〕27号),市旅游局执法队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行政,加大普及宣传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旅游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我局已办理的行政审批案件都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审批管理。全面落实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市旅游局按照“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权利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行政权利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利,并且在旅游网站上公布了权利清单流程图等。

(三)加强市场监管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公开旅游投诉处理程序、旅游执法工作程序、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制度等规范旅游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严格依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员管理条例》对旅行市场进行监管以及处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市旅游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上,本着依法依规,激活市场活力,从减少限制企业的行为出发,只要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或者可参考相关法规的,按上位法规定执行;在适用上级法律法规时,坚持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注重以行政指导的工作方式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并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认真贯彻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我局2017年制发的规定性文件都进行了统一登记,符合法定权限程序、无违法内容,并且按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市旅游局在旅游产业发展涉及重大决策时,坚持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在决策过程中确保程序合法,决策民主,降低风险,保证重点项目立得住、抓的实、有效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我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部署,积极做好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制定了《绥芬河市旅游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以“一单、两库、一细则”为抓手,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通过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公开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理顺内部执法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全面提高旅游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为推进绥芬河市旅游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规范旅游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绥芬河市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指定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及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旅游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全面推进旅游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为推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五、强化对行政权利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完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应诉职责。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政务服务网建设。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们本着让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被损害的原则,制定了旅游局信访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处理旅游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完善行政调解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秉公处理,形成平和气氛。二是以理服人,认真讲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三是把握节奏,努力把纠纷和可能引起的其他矛盾解决在初期,做到不激化矛盾。全年没有发生重大有影响的矛盾激化案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我局2017年确定兼职法律顾问1名(律师:吴伟涛)。2017年,我局制定了《绥芬河市旅游局法律顾问制度》。

(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我局2017年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该规定中明确规定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市旅游局坚持局党组统揽全局,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谋划和落实好法制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旅摆在重要位置,以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为重点,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旅游局将继续夯实基础性工作,有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接受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做到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推进全市旅游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绥芬河市旅游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