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
2017-12-22 来源
一、办理事项:办理退休
二、办理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
三、办理程序:
1、到档案托管部门办理退休预审批申请。
2、材料、证明准备齐全后到劳动大厦社保局,审核是否符合退休条件。
四、需提交材料:
1、单位在岗职工(包括企业下岗职工); 有工作档案退休人员:(1)、人事档案;(2)、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3)、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3份;(4)、在中国银行开具的存折及存折账号复印件2份;(5)、一寸照片3张;
2、 个体退休人员需提供材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5份;(2)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3)、一寸照片3张;(4)、历年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在中国银行开具的存折及存折账号复印件1份;
五、办结期限 :每年12月为次年1-6月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办理预审批;6月为当年7-12月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办理预审批。在岗职工由所在参保单位办理,下岗职工由档案托管部门办理,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本人来社保局办理。
六、收费标准 :无
七、办理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试行)》的通知(黑社险发〔2007〕29号)
八、办公时间: 上午8:00点到11:30,下午1:30到5:00
九、办理机构(科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科
十、办理地点: 劳动大厦一楼社保大厅1号、2号窗口
十一、责任人:刘伟
十二、联系电话:3949118
十三、投诉电话:394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