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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0-12-01  来源

绥政干发〔2010〕4号

关于刘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绥芬河镇、阜宁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2010年11月16日绥芬河市8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伟同志为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经9月25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

田强同志任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海龙同志任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孙伟同志任市公路管理站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景林同志任市卫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吕洪帅同志按正科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何玉红同志兼任绥芬河亿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洋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树江同志任市口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刘雪梅同志任市中俄贸易综合体管委会副主任;

刘思聪同志兼任市外事旅游办公室主任;

吕少林同志任市外事处副处长兼任市外事旅游办公室副主任;

姜海臣同志任市外事旅游办公室副主任;

房功成同志任市环卫处主任。

免去:

孙伟同志市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刘景林同志阜宁镇医院院长职务;

王威同志市贸易和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经济合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君同志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洋同志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孙彦良同志市中俄贸易综合体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刘雪梅同志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吕少林同志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姜海臣同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邹立元同志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职务;

房功成同志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西城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经10月13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

吴凡同志任市接待处副处长;

李英举同志任市房产局副局长。

免去:

石长江同志市贸易和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OO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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