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0-12-01 来源
绥政干发〔2010〕4号
关于刘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绥芬河镇、阜宁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2010年11月16日绥芬河市8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伟同志为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经9月25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
田强同志任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海龙同志任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孙伟同志任市公路管理站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景林同志任市卫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吕洪帅同志按正科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何玉红同志兼任绥芬河亿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洋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树江同志任市口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刘雪梅同志任市中俄贸易综合体管委会副主任;
刘思聪同志兼任市外事旅游办公室主任;
吕少林同志任市外事处副处长兼任市外事旅游办公室副主任;
姜海臣同志任市外事旅游办公室副主任;
房功成同志任市环卫处主任。
免去:
孙伟同志市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刘景林同志阜宁镇医院院长职务;
王威同志市贸易和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经济合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君同志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洋同志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孙彦良同志市中俄贸易综合体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刘雪梅同志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吕少林同志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姜海臣同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邹立元同志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职务;
房功成同志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西城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经10月13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
吴凡同志任市接待处副处长;
李英举同志任市房产局副局长。
免去:
石长江同志市贸易和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O一O年十一月三十日